2020年衡水市高考考生须知
2020年衡水市高考考生须知
1.考前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等材料,了解相关规定和政策。
2.建议考试期间穿着舒适简单的服装,不要穿带有金属装饰(如纽扣、拉链等)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不能携带自备纸张、手机、手表、智能手环、文具盒、眼镜盒、电子设备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入场。如携带,入场前可交带队老师保管,避免无意识违规。
3.建议考生在赴考途中及考点入口等人员密集的地方佩戴口罩。
4.考生凭《准考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或打印的“河北健康码”及14天健康记录截图)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和考场,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进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场。英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具体入场时间和各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入场时的验证、违禁物品检查和签到等措施,目的是维护考试公平,预防和查处违规行为,保护考生利益。考生要正确理解,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6.发卷后不要急于审题,更不要答题。要认真检查核对试卷、答题卡的页数和质量,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待考试开始。提前答卷按违纪处理。教育部规定,不在规定区域答题的,答题无效。
7.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的政审、面试及体检于高考后进行,有意愿的考生按中学通知办理。
8.成绩查询、志愿填报方式及时间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9.录取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录取档案和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录取档案为《河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自带入学。学籍档案(含学籍及相关评价信息、党团关系等内容)由相关学校负责组建,已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组建。考生将本人纸介质档案用全市统一下发的密封条密封后自带入学。
如遇时间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