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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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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一)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申请。

2017年6月30日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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